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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社会工作专业研讨会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4/28

司法社工研讨会

习总书记说过:孩子们成长的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为推动郑州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加强郑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探索郑州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实践路径。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郑州市民政局指导下,由郑州社会工作协会主办,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郑州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发展专业研讨会隆重举办了。

此次研讨会主要围绕郑州市各区县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情况介绍、司法社工实践案例分享、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发展方向和实践路径探索交流三个模块展开。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的大背景下,此次研讨会上吸引了检察系统、民政系统、司法及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学者、社工机构代表、一线社工等40余名人士参加,现场的交流气氛非常热烈。


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阮金婵主持下,管城区检察院党委书记、检察长张东在开幕致辞中介绍了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并表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支持,离不开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亲密合作,离不开各方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大背景下共同努力,此次研讨会能提供宝贵的理论和实践支持。随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赵青云做了主题发言,立足全市司法社工发展的时间阶段,提出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社工的高标准、严要求,并表达了对于司法社工的期待和肯定。之后,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惠济区、管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部门代表都结合实际,对自身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情况做了详细介绍,重点强调了司法社工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提供的专业社会力量支持,也都提出了司法社工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稳定、标准化等问题。


研讨会下半场,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惠济区、中原区、管城区司法社工代表们分享了社会调查、不良行为矫治、帮教服务等方面的案例,参与点评的专家学者们也都提出了司法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的不易,也指出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细致地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指导。

关于司法社工在检察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郑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工处)处长王自兴提出,在购买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时,可以坚持谁使用谁购买原则,检察院可以根据实际直接购买或跨区域购买,也可以把司法社工纳入单位,做到“两条腿走路”。王自兴指出社工队伍培训应该同时加强社工培训和干警培训,培养的人才应学习司法、社工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高校教育可以在社工专业中增设司法社工方向,重视司法社会工作后备力量培养。王自兴也提出要在适应本地发展要求的基础上,建立评估标准,推动司法社会工作行业标准化发展。


郑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副教授范会芳老师在发言中表示社会工作发展应做到专业化和本土化并行。社会工作从舶来品变成专业,就是要跟中国本土文化的融合。她提出“去专业化”理念在社工行业还为时尚早,当社工发展到不可取代、社会认知度高时,才是真的站得住脚。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校教授连春亮分析了司法社工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应做到司法社工介入检察工作的常态化的社会机制。

河南师范大副教授纪文晓提出建议,司法社工个案帮教应该发展标准、成果、研究为导向的督导,可以从查文献和指导手册、成立研习小组、设立更具体的评估指标等步骤出发探索。

研讨会后半场由郑州社会工作协会会长、郑州大学教授张明锁主持。张明锁总结道:此次研讨会很成功,在郑州市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检察系统应敢为天下先,做好检察系统和司法社工系统的合作。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阮金婵最后做了总结,阮主任表示此次研讨会也是我们学习的过程,各界代表为检察系统继续整合资源、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有益建议,也让我们对于接下来的工作有了更多的期待。


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创建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郑州检察机关将积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将服务延伸至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具有郑州特点、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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